关于做好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建设优良校风学风,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全面发展,根据《黄冈师范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及奖励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决定在2021届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届全日制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及条件
1.评选名额:校级优秀毕业生和院级优秀毕业生分别按各班毕业生人数的10%进行推荐评选。
2.评选条件参见《黄冈师范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及奖励办法》相关条款。
三、评选要求
1.各班要高度重视此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成立由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协调,处理评比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各班级要严格依照评比条件,坚持标准,切实加强过程监督,确保评比质量。
3.工作程序:各学院要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学院审核——公示”的程序确定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班级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各班级在毕院将对各班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审批,并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审核后上报学校学生管理科审批。
四、材料报送
2021年4月19日下午5:00前,请各班将《黄冈师范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汇总表》的纸质和电子文挡报建筑工程学院205办公室;各班报送的优秀毕业生分别填写《黄冈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纸质)同时交建筑工程学院205办公室。
建筑工程学院
2021年4月6日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邮编:438000电话:0713-883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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