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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圆满完成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明珠学子”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我院圆满完成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明珠学子”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根据黄冈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明珠学子”励志奖学金评定文件精神,建筑工程学院在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明珠学子”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规定的规章程序操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明珠学子”励志奖学金。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大学生资助工作,为做好本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特成立以党总支书记肖亚军同志为组长,院长王庆同志、副书记曹学锋同志为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各班代表为成员的国家奖学金助学金评审领导工作小组,全面领导学院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各班成立了以班主任、班干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并对每个班级指派一名党员监督员(非本班级学生)参与监督。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于10月30日晚7:00、11月5日晚上7:00及11月9日在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召开了动员大会、预评大会及评审大会。

    建筑工程学院2018级注册新生219人,在校生共731人,其中鄂职学籍27人。前期通过贫困生认定245人(其中鄂职学籍5人),其中特殊困难75人,困难90人,一般困难80人,根据学院资助中心分配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院实际进行分配和评选,最终确定获奖受助同学共254人,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27名(其中鄂职学籍1人),国家助学金中一等57人(其中鄂职学籍1人)、国家助学金二等73人(其中鄂职学籍2人)、国家助学金三等57人(其中鄂职学籍1人),“明珠学子”励志一等奖学金7人,“明珠学子”励志二等奖学金14人,“明珠学子”励志三等奖学金7人,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扶贫建档立卡困难家庭政策,学院57名(其中鄂职学籍1人)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全部获得国家助学金二等及以上国家助学金。

    本次评审资助工作,类别多,额度高,涉及面广,为把好事做好,把国家政策惠及到真正贫困学生身上,学院严明程序,严控质量,严肃纪律,严格按照省资助中心和校学工部文件要求,全面摸排,重点筛选,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公示评审结果,评审工作得到了全院师生一致肯定,评审结果无一例举报。学院决定后期进一步了解关于评审工作学生的评议,跟踪考核受助学生的情况,做好学生的感恩教育,进一步弘扬自强向上正气,明确学生学习目标,激发学生爱党、爱国、爱校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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